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汇总 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 篇 1 一、(不定项选择题) 关于实证主义法学和非实证主义法学,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实证主义法学认为,在“实际上是怎样的法”与“应该是怎样的法”之间不存在概念上的必定联系 B.非实证主义法学在定义法的概念时并不必定排除社会实效性要素和权威性制定要素 C.所有的非实证主义法学都可以被看作是古典自然法学 D.仅根据社会实效性要素,并不能将实证主义法学派、非实证主义法学派和其他法学派(比如社会法学派)在法定义上的观点区别开来 2024 年司法考试《卷一》真题第 88 题 C 实证主义法学认为,在法与道德之间,在法律命令什么与正义要求什么之间,在“实际上是怎样的法”与“应该是怎样的法”之间,不存在概念上的必定联系。与此相反,所有的非实证主义理论都主张,在定义法的概念时,道德因素被包括在内,即法与道德是相互连结的。故 A 项正确。 非实证主义法学以内容的正确性作为法的概念的一个必要的定义要素。这就意味着这类法的概念中不排除社会实效性要素和权威性制定要素。故 B 项正确。 据此,可以将非实证主义法学分为两类:以内容的正确性作为法的概念的唯一定义要素,以内容的正确性与权威性制定或社会实效性要素同时作为法的概念的定义要素。前者是以传统的自然法学为代表,后者的代表是超越自然法与法实证主义之争的所谓第三条道路的那些法学理论,例如阿列克西。故 C项错误。 二、(不定项选择题) 交警对乙车进行切割,试图将乙救出。此时,醉酒后的丙(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 152mg/100ml)与丁各自驾驶摩托车“飙车”经过此路段。(事实三) 关于事实三的定性,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丙、丁均触犯危险驾驶罪,属于共同犯罪 B.丙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丁构成危险驾驶罪 C.丙、丁虽构成共同犯罪,但对丙结合事实四应按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对丁应按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D.丙、丁未能完成预定的飙车行为,但仍成立犯罪既遂 2024 年司法考试《卷二》真题第 88 题 AD 丙和丁以竞赛为目的危险驾驶显然满足了违反交通法規,危险驾驶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并且在共同故意支配下实施统一行为,应该构成危险驾驶罪,属于共同犯罪。因此 A 是正确的,B 是错误的。结合事实四,由于无法查明乙被丙撞击前是否已死亡,也无法查明乙被丙撞击前所受创伤是否为致命伤,故不能认定丙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有因果关系,因此无法认定丙构成交通肇事罪。因此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