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养殖合同合伙养殖合同 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决定合伙投资创办一小型山羊养殖场,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就养殖场修建、出资、经营等相关的事项约定如下: 一、甲方用土地约 500 平方米(位于观音村哨上,东抵秦涛家土,西抵公路,北抵秦涛家土,南抵孙平家房屋),作价股金 15 万元作为入股资金、乙方出资股金 15 万作为入股资金,用于修建圈舍坪基等基础设施建设和购置种羊,如在修建圈舍过程中,因国家政策等其它意外因素导致不能继续修建的,甲方同意补偿乙方投资资金的一半损失。双方合伙期限为长期,如须散伙,须经双方书面一致同意。 二、在修建好圈舍,开始从事山羊养殖活动后,甲方负责山羊的喂养管理,乙方负责山羊的养殖销售。甲乙双方各占该养殖场股份 50%,双方平均分割收益。 三、甲方必须如实把放养、生产、死亡的山羊及时通报给乙方,以便乙方知晓养殖的实际情况,乙方必须把销售的情况及时通报甲方,以便甲方知晓销售资金的流转情况。 四、假如因市场供求等关系原因,山羊养殖无法经营下去,双方可暂 时停止养殖山羊,但双方的合伙协议仍然有效,经双方协商可以 养殖其它牲畜,也可将养殖场临时用于开展其它项目经营或转租,所得收益由双方平分。 五、在合伙协议生效后,乙方假如退出合伙,其投入的股金作废,甲方不予退还;甲方假如违约或中途退出,或者未经乙方同意,私自出卖该养殖场的,除赔偿乙方所有投入资金外,并支付乙方违约金 4.5 万元。 六、假如遇国家政策或企业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征用、赔偿等,该养殖场的一切赔偿项目,包括地上附着物房屋圈舍的赔偿款、拆迁安置补偿款、征地补偿款、安置地等,均作为双方共同资产,甲乙双方对以上补偿款物进行分割时,各自享有一半的权利。假如因经营不善、各种意外因素导致亏损所产生的债务,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 七、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双方未尽事宜可以签订补充协议约定。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合伙养殖合同 2 xxx 与 xxx 就 xxx 昆虫基地建设及深加工方面的开发,在平等、友好、合作的基础上,经双方考察论证,达成一致共识,具体如下: 第一章 合作项目及基地地址 第一条 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及有关法规,决定联合建立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