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离职证明的作用 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 在劳动者履行了有关义务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作为该劳动者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和失业登记、求职登记的凭证。证明书应写明劳动合同期限、终止或解除的日期、所担任的工作。假如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可在证明中客观地说明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 具有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根据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二)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各类企事业单位劳动则失业后,需要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领取失业保险金。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亦明确了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的法定义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 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劳动者在离开原单位时,应当要求单位出具符合法律规定的离职证明,而用人单位有为依法离职的劳动者提供离职证明的义务。《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如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施〈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若干问题的通知(二)》规定: 劳动合同关系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用人单位未按《条例》规定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有效证明或未及时办理退工手续,影响劳动者办理失业登记手续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失业保险金有关规定予以赔偿;给劳动者造成其他实际损失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的请求,赔偿其他实际损失,但不再承担法定失业保险金的赔偿责任。 离职证明有什么用? 答: 通俗的说法是:通常是为了证明员工已经和以前公司已经解除了劳动关系,为避开纠纷而开具的凭证。同时也是员工一些权益的保障,如:离职证明也是劳动者申领失业保险金的一项重要资料。劳动合同法里规定则是,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