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总代理合同 品牌总代理合同 1 甲方: xx 服饰有限公司 乙方: 一、代理授权 甲方授权乙方为“XX”品牌服装在 总代理经销甲方“杨丹”品 牌服装,代理时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代理的基本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具有一切法律重点证件,有一定的实力和经营能力; 2、主要城市或省会; 3、选择店面及商场柜台应是主要商业街或繁华地段,有 50 平方米以上专卖店铺或 40 平方米以上的商场专柜; 4、严格遵守甲方的代理销售策略及本协议有关规定; 5、具有较强的品牌意识,并有志于在服饰品牌经营与推广方面进展; 6、须根据公司的统一形象要求进行店铺和货品陈列
三、乙方的责任及义务 1、乙方在代理区域内应以合法方式销售产品; 2、乙方不能销售与本品牌有同类商品的货品; 3、乙方销售的产品均须由甲方合法获得保证决不对甲方产品复制、拷贝、如有商标侵权行为,甲方将收回代理经营权并没收合同保证金; 4、乙方不得随意改变甲方货物上指定的挂牌价; 5、协议终止后,乙方未售出产品,甲方不给予退换
四、合作方式及订货付款、货运 1、乙方须一次性交纳加盟金伍万元,保证金壹拾万元; 2、甲方每年举办两次新产品展示订货会:春夏、秋冬各一次,甲方专人协助客户制定订货计划,甲方收到乙方 50%的订货金后,甲方将在两个工作日之内下单生产; 3、乙方若超过二个月未向甲方进货或中途停业,甲方将终止乙方的代理权并不退还合同保证金
4、甲方给予乙方拿货折扣为挂牌价折,换货率为%; 5、结算方式:按订单结算款到发货; 6、货运费用由乙方承担; 7、乙方在收到货物的三个工作日之内验货,如有质量问题,须书面通知甲方,否则视统一验收合格; 8、在协议期间,乙方首次配货总额必须在壹拾万元以上
乙方第一年进货额总值需达到 200 万;第二年进货额总值需达 300 万;第三年进货额需达 500 万元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