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战略合作协议书 乙方:xxx 商业地产开发公司 丙方:xxx 商业公司 鉴于 1、甲方是一家拥有雄厚实力、经验和声誉的商业投资管理公司, 2、乙方是一家拥有雄厚实力、经验和声誉的商业地产开发公司, 3、丙方是一家拥有雄厚实力、经验和声誉的商业投资公司, 甲乙丙三方有意形成一种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共同在河南省境内进行商业项目的发现、开发和投资,故经友好协商,三方特签订本战略合作协议如下: 一、基本合作原则 1.1 甲方负责在河南省境内商业项目的调查和推举; 1.2 乙方负责对所选定的商业项目的投资建设; 1.3 丙方负责进驻乙方所投资建设的商业项目。 二、甲方具体负责的合作事宜 2.1 甲方在河南省境内所自行调查,或受乙方、丙方任一方或双方共同委托调查的以下各类具备开发、投资价值的商业项目,均须同时优先推举给乙方、丙方选择 2.1.1 2.1.2 2.2 甲方在向乙方、丙方所推举第 2.1 条规定之商业项目时,应保证自己对各具体推举项目的调查、分析和建议均已尽自己最大的推断力;尽管有前述规定,但是甲方的尽职行为决不能少于同行业对于一个经验丰富的投资管理公司所期望的应有能力和技巧。 2.3 除非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甲方不得再将自己向乙方和丙方所推举的第 2.1 条规定之具体商业项目另行推举给乙方及丙方以外的其他人: 2.3.1 自甲方向乙方、丙方报送该具体推举商业项目资料之日起天内,乙方和丙方均未给予任何书面答复; 2.3.2 自甲方向乙方、丙方报送该具体推举商业项目资料之日起天内,乙方和丙方均明确书面答复无意实施该具体推举商业项目; 2.3.3 虽然乙方和丙方均在甲方向其报送该具体推举商业项目资料之日起天内明确书面答复同意实施该具体推举商业项目,但须延期实施,而甲方不同意乙方及丙方提出的延长期限; 2.3.4 自甲方向乙方、丙方报送该具体推举商业项目资料之日起天内,仅有乙方或丙方中的一方书面同意在甲方建议的周期内实施此项目; 2.3.5 乙丙双方共同选定该具体推举商业项目之日起天内,甲乙双方之间未就该具体项目中甲乙双方之间的具体合作事宜签订正式书面合同; 2.3.6 乙丙双方共同选定该具体推举商业项目之日起天内,乙丙双方之间未就该具体项目中乙丙双方之间的具体合作事宜签订正式书面合同,届时乙方亦不同意自行开发此项目; 2.3.7 乙丙双方共同选定该具体推举商业项目,且甲乙双方之间、乙丙双方之间分别签订正式合作合同后,乙方未能依法取得该具体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