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委托租赁合同(集合 4 篇)商铺委托租赁合同 1 受托方:___(甲方) 委托方:___(乙方) 乙方购买由上海___置业进展有限公司开发建造的___广场(以下简称本商场)商铺(以下简称该商铺),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___路号、___号,鉴于政府对本商场商业形态、经营内容的整体要求,以及商场自身市场培育和法律规范有序经营的要求,乙方将该商铺委托甲方统一经营管理,甲方接受此项委托。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的原则,就全权委托物业经租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物业状况 1、地址及物业编号(详见产权证或店铺划分示意图):___ 2、面积:___ 3、权属:___ 4、预售总金额:¥___万元___(以最终实测面积计算之总金额为准) 二、委托形式和期限 1、乙方全权委托甲方独家代理本物业经租活动。 2、本合同所称的“委托经营”系指乙方将所购商铺在一定期限内委托甲方经营,并授以甲方的名义对外招商和订立租赁合同或以其他方式对该商铺进行商业性利用,合同期内甲方支付乙方向上海___置业进展有限公司购买的“___广场”之单元商铺总金额(以最终实测面积计算之总金额为准)的 6%(含税)/每年作为汇报。在期满时由乙方收回自行经营或作其他处置的运作方式。 3、甲方自受托之日起,全面负责本物业的对外宣传和签署相关的租赁协议并付之实施具体的市场运作。 4、首期委托期限议定为 5 年,即本市场开张之日起 5 年内。(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委托甲方经营该商铺,则期限为 3 年,本合同条款继续延用。委托经营期间,乙方将该商铺交由甲方统一经营管理。交房之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该商铺由甲方管理,甲方在此期间进行招商装修等额准备工作,不向乙方偿付所约定的回报。 5、合同期间,乙方对该商铺如需转让、出典、抵押或设置任何他项权利的行为应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并确保受让人或承典人或他项权利人出具书面文件确认由其继续履行合同乙方义务。 6、委托经营期间,乙方不得自行转租。未获甲方书面准许不得自行经营。 7、委托经营期间,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撤销对甲方的委托(但甲方违约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除外)。 8、委托经营期满,乙方以该商铺的届时状态收回该商铺,商铺内外固定附着的装饰物等无偿归乙方所有,但专属于前经营者的字号、专用商业内容的固定装饰物除外。 9、鉴于甲方在本商场经营初期需承担相当的市场风险,考虑到市场培育需要投入大量成本,双方一致同意,甲方在委托经营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