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租赁合同 8 篇商铺租赁合同 篇 1 签订商铺租赁合同的注意事项: 解约退租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第一,商铺出租方违反约定,使承租方的合法利益受到损害
第二,由于第三方原因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如何解除合同
第三,由于自己的经营情况发生变化,如业务经营不善,承租方需要终止协议的处理事宜
明确条款 1、必须订立正式的租赁合同所谓正式的租赁合同就是经工商备案认可的租赁合同
你可以到当地工商部门购买
2、必须要求出租方出示房屋产权证书原件和身份证件
如系共有产权的需共有人一起签字方可生效
3、在订立合同时除租金外还必须明确其他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如房屋租赁税金物业管理费修缮费用等
4、如所租商铺需经装修后方可使用的需明确装修的范围
5、如商铺所有权人在租赁期间出售或抵押商铺的须在合同中明确应保证承租人继续租赁的权利否则出租方需赔偿损失
6、应在合同中明确是否允许承租人转租他人
7、订立合同时所有权人和共有人需同时到场签字并盖章
不可由他人代替
诉讼时效 关于租金延付或拒付的时效
我国《民法通则》第 136 条第三项规定:延付或拒付租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1 年
例如,原告应在约定的每次支付租金的截止日期届满后一年内向被告主张权利
如第一次交纳时间为 20xx 年 10 月 20 日前 10 日内,原告则应在 20xx 年 10 月 20 日前向被告索要 20xx 年 8 月 11 日10 月 10 日两个月的租金,依次类推
但原告在一年的诉讼时效期限内并没有向被告催要过 20xx 年 8 月 10 日 20xx 年 7 月 10 日前的租金,应视为放弃索要该期间租金权利
另据《合同法》第 227 条规定:承租方逾期不交房租,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追求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原告在起诉前长达 1 年多的时间内,从未行使过上述权利,即使被告因种种原因未及时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