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举报社保基金“乱来”最高奖十万元四川举报社保基金“乱来”最高奖十万元伪造、变造材料,虚构、隐瞒事实,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社会保险待遇享受人员丧失待遇享受资格后,本人或他人继续领取或以其他形式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将非参保人员住院发生的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药品、辅助器具等费用,列入参保人员名下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上述均为社会保险基金违法违规行为
四川欢迎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以下统称举报人)对社会保险基金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
7 月 6 日,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四川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办法》,该办法自2024 年 8 月 1 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以下统称举报人)对社会保险基金在征收、管理和支付等环节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符合本办法的给予奖励
本办法所称社会保险基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基金
对举报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根据查实并收缴到账金额的 5%予以奖励;追缴入库罚款部分,按罚款金额 1%给予奖励
每一举报案件奖励金额不足 100 元的补足 100 元,最高不超过 10 万元
对同一事项有多个举报人的,对第一举报人进行奖励;对同一事项联名举报的,视为一位举报人进行奖励
举报奖励的钱从何来
据悉,举报奖励所需资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安排,不得用社会保险基金支付
有了线索如何举报
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说,举报人可通过来访、信函、电话、传真、网络等形式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举报,举报事项应当事实清楚
同时,要求各级人社部门应向社会主动公开单位地址、邮政编码、举报电话、电子邮箱
哪些违法违规行为可以举报
参保单位或个人的下列行为:1
参保单位伪造、变造材料,虚构、隐瞒事实,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参保单位伙同个人、其它机构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参保单位通过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