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绿化工程合同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绿化工程工程地点:**************************************************工程内容:园路、廊架、六角亭、花坛、小品、苗木栽植、草坪铺植等
二、合同工期开竣工日期:工期日历天数 40 天,开工日由甲方签署工程开工报告之日为准
三、质量标准:达到《城市绿化施工及验收法律规范》和工程施工图标准
四 、 合 同 价 款 : 叁 拾 贰 万 伍 仟 捌 佰 玖 拾 壹 元 叁 角 伍 分 整(325891
35 元)五、双方责任1、甲方驻现场全权代表人姓名:如代表易人,甲方应提前七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和承诺
2、甲方工作甲方应完成以下工作,如造成延误,承担所发生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有关损失
工期相应顺延
(1)提供现场施工用水接口、电源接头
(2)向乙方提供或指明施工现场的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保证数据真实准确
(3)在开工前三天之内,向乙方提供经核准的场地内管线资料及相关图纸两套
(4)组织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提出技术要求和验收效果
(5)协调施工现场周边关系
3、乙方驻现场全权代表人姓名:如代表易人,乙方应提前七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和承诺
4、乙方工作乙方应履行以下责任,如造成工期延误和工程损失,应对甲方的损失给予赔偿
(1)施工期间,乙方负责内接挂表,并承担全部施工水、电费用
(2)乙方负责配合甲方、土建施工单位消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碍物、地下障碍物、地下管线、邻里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
(3)应向甲方提供工程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