织金县自强中学控辍保学责任追究制度自强中学控辍保学责任追究制度为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巩固提高“两基”成果,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防止学生辍学,特制订本制度。一、各校校长是本校控辍保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二、各校校长要与班主任、教师签订控辍保学责任书,将控辍保学工作指标落实到人。三、教育组和学校要把控辍保学工作完成情况作为教师业绩评定、评优晋职的重要依据,并作为教师目标管理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四、凡辍学严重的班级,不得评为优秀班集体,班主任及任课教师年内不得评为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不得颁发教学成绩优秀奖等奖项。五、因教育教学方法不当造成辍学的,对责任人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六、凡因控辍保学工作不力,辍学人数超过国家规定要求,辍学情况严重,或因控辍保学工作失误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追究学校负责人的责任,并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相应处理。七、对控辍报学做得好的班主任、科任教师,学校将给与一定的奖励,并号召其他班主任向他们学习。织金县自强中学自强中学控辍报学日报告制度自强中学控辍报学日报告制度为了掌握学生的流失情况,努力制止学生的流失,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一、辍学分流动和流失两种情况(一)流失(非正常)分为以下两类1、义务教育阶段的学龄儿童、少年,失学后经地方政府处罚但仍不上学的。2、义务教育阶段的学龄儿童,失学一个月以上地方政府无可行办法保证其近期复学的。(二)流动分以下五种(正常流动)1、由于学生本人身体原因,不能坚持学习,经批准而免学的。2、由于本人身体原因近期不能坚持学习,经学校报请县局批准而休学的。3、由于家庭和其他原因,经学校批准可转学的。4、因故身亡的。5、已受完地方的政府规定的义务教育年限,并在学年终了提出申请,经地方政府批准发给义务教育证书离校的。二、制止流失生的规定(一)教师:每学年开学初学习《义务教育法》,增强依法执教的观念,不断端正教育思想,转应试教育为素质教育,改进教学方法,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决不以学习压学生,更不能因故劝其休学、退学等,把学生距之门外,违者追究责任。(二)学生:学校领导和教师利用校、班、队会及思品课等向学生宣讲《义务教育法》的有关内容,帮助教育学生明确学习目的,树立为祖国的需要、为国家建设而学习的思想。(三)家长:利用家长学校,家长会和家访时间宣传《义务教育法》的内容,提高家长的法制观念,保证《义务教育法》的实施。三、认真贯彻区教育局有关制度。四、定期查点各班人数,每学期开学一周内向教育组上报本校新生花名册。五、学生无故不到校,班主任必须及时家访,了解情况,协助学生、家长解决困难,使学生尽快恢复学习,若学生或家长有辍学意向时,学校须主动做工作避免学生辍学,并及时报告学校。织金县自强中学织金七中“留守儿童”帮扶措施及关爱制度自强中学“留守儿童”帮扶措施一、学校建立留守儿童档案,每个班级建立相应的“留守儿童”档案。二、班主任教师建立“留守儿童”帮教计划,同时制定长期计划和短期计划,使学困省优横向和纵向的比较,提高理性的评价。三、用师爱唤起“留守儿童”的自信对待“留守儿童”教师要多给予宽容而不是眼里,多给于鼓励而不是冷漠,要用无私的爱心,帮助他们树立自信心,要对他们的点滴进步及时加以鼓励,让他们在教师的肯定与赞扬声中逐渐淡忘自己的角色,恢复自信,重新投入到学习生活中去。四、学校建立家访制度学校规定每位班主任每学期家访35人次,把“留守儿童”在校的表现及时向家长汇报,赢得家长和社会的理解、信任和支持,使之产生良性循环。五、学校建立“留守儿童”帮教奖励制度对本班内“留守儿童”转化,每转化1人,学校奖励班主任教师100元孩子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只要我们用爱心去呵护,今天这一株株娇嫩的幼苗,就是明天一颗颗茁壮的大树。自强中学“留守儿童”关爱制度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落实新课标先进的教育理念,真正实现“以人为本”。现代社会要求公民具备良好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素养,具备创新精神、合作意识和开放的视野。所以,学校教育应该能够为造就现代社会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