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出让方: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 市(县)土地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法人住所地____,邮政编码 ____
受让方: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法人住所地____ __;邮政编码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 四十五条规定,原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发生转让(出租;抵押) ,须先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乙方因出售(出租;抵押)____房 产(或____部分房产),其使用范围内(或相应比例)的土地使用权 随之转让(出租抵押)
双方本着自愿、平等、有偿的原则,经过协商, 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____房产(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使用土地位于_ ___,总用地面积为____
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宗地图所 示
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确认
乙方领有该房产使用范围内土地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 》(或批准文件),具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及房产所有权
第三条 乙方出售(出租;抵押)____整栋房产;甲方出让相应 土地的面积为______房产总用地面积,即_____平方米
〔或:第三条 乙方出售(出租;抵押)____房产楼层____ __层,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为____房产总建筑面积的___ _%;甲方出让土地的面积为____房产总用地面积的____%,即 ____平方米
〕 本合同项下出让的土地使用权与____房产使用范围内未出让的土 地使用权为一整体,系公有的、不可分割的,相邻各方必须相互合作,并 根据需要为对方提供便利条件
第四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年限为____年,自________ 起算
第五条 ____建筑物(房产)使用范围内的土地,按原批准文件 为______用地,乙方须按国家确定的用途、城市规划和建设要求使 用土地
乙方如改变土地用途,必须征得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