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租赁经营合同土地租赁经营合同 1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乙方因生产需要,与甲方平等协商一致,甲方决定将本村部分村民承包经营土地出租给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签定本合同
一、租赁土地的来源 甲方经过全体社员讨论,同意将自己的承包地委托给甲方,再由甲方租赁给乙方
二、租赁土地的地点、数量 租赁土地的地点:长寿区渡舟镇太平村 组 租赁土地的数量:共计 亩
租赁土地面积以双方签字确认为准(见附件:《土地出租户面积确认登记表》
三、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 年,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租金及交付方式 租金:(田、土按一个租金标准计算)每年租金按每亩 350公斤稻谷计算,以当年 9 月中旬稻谷市场综合价折算人民币计算支付
甲方按有关规定向乙方出据财务收据后,乙方将资金转账给甲方,甲方负责分解给原承包村民
租金支付时间:第一次租金待本合同签定生效后 5 日内乙方支付给甲方;以后每年的 10 月 30 日前支付下一年度的土地租金
五、租赁土地的用途 租赁土地主要用于花卉苗木种植、养鱼及生态休闲旅游和农家乐的修建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依法监督乙方租赁土地的经营使用情况
向乙方宣传贯彻国家的有关土地政策法规
依照合同约定按时向乙方收取租金
(二)义务 1、按合同约定及时交付租赁土地,协助乙方搞好租赁土地的管理、使用
2、同意乙方使用甲方的资源(水库、抽水设施、电、气、道路等),使用费用与村民同等
3、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 3 天内组织原承包村民自行无偿清除租赁土地内的杂树及其它经济作物,并不得要求乙方经济补偿
4、甲方不得进入租赁土地从事任何作业或在租赁土地上新葬坟墓(老坟祭祀逢年过节可放鞭炮、烧纸,但放鞭炮、烧纸产生 6、在租赁期内,乙方因特别情况需要提前终止合同,乙方应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