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法律硕士(非法学)考试分析(2024年版)》》》第一章绪论—第一节法学—一、法学的概念法学的含义;法学的研究对象;法学体系【分析】法学又称法律科学,是一门以法(或法律)这一社会现象及其规律为研究对象的人文社会科学
法学首先是一门科学
科学作为一个普遍性的概念,用于指称人类的一种专门性研究活动和知识,而不仅仅是以自然科学作为唯一的存在方式与判断标准
人类迄今为止拥有的知识,按照构成和存在方式的不同,大致可以归结为三种不同形态,即有关社会的、有关人文的和有关自然的各种知识门类
因此,按照这种对知识形态的概括,人们一般将科学划分为社会科学、人文科学和自然科学
在这一分类标准下,我们把法学界定为一种存在于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之间的知识形态
法学以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考察法的产生、发展及其规律,研究各种法律规范、法律制度的性质、特点及其相互关系,研究法的内部联系和调整机制,研究法与其他社会现象的联系、区别及相互作用,因此具有社会科学的性质;同时,法律又是人们生活意义的规则体现,法学要解决不同民族不同国度人们所面临的问题,要为人们在规则下生活提供精神导向,因此又具有人文科学的性质
法学体系是一个由互不相同但又有联系的分支学科构成的知识系统
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是多种多样的,因而研究社会的各种法律现象及其发展规律的法学所研究的范围也就十分广泛,从而形成若干分支学科
这些分支学科所构成的一个有机联系的知识系统就是法学体系
我们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划分法学的分支学科,比如,从法律的制定到法律的实施这一角度,法学可以分为立法学、执法学、司法学、监察法学等;从认识论角度,法学可以分为理论法学和应用法学;从法学和其他学科的关系这一角度,法学可以分为法教义学和法学交叉学科
二、法学的产生和发展■法学产生的条件;法学的历史发展【分析】法学是以法或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的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