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工程监理聘用合同 乙方(受聘人):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合同有效期: 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为固定期限合同,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条、乙方工作岗位及职责: 1、自合同约定之日起,乙方负责甲方郭店供电所宿办楼建设工程质量监理
2、熟悉工程条件、技术法律规范和设计图纸,控制施工进度、保证质量要求
3、严格执行现场监督旁站规定,按法律规范检查和签认承包人的每道工序,对不符合规定的部分要及时提出,要求承包人纠正,发现重大质量问题应及时报告甲方
4、监督承包人的`各项试验工作,包括取样、试件制备、各种标准试验和检验试验
对任何有怀疑的试验结果,应进行证实试验,督促承包人整理各项试验记录、报告并分类归档
5、按期现场核实和检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计算表
6、做好监理记录和监理日记,定期和不定期向甲方报告工作
7、必须严格履行监理职责,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损害
8、合同期间,对自己人身、财产安全负全部责任
第三条、工作酬劳: 甲方每月支付乙方工资人民币__________元
第四条、乙方应自觉服从甲方的管理和调遣
第五条、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
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
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即自行终止
3、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4、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