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机租赁合同汇编 8 篇塔机租赁合同 篇 1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的关规定,就甲方出租 给乙方的相关事宜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标塔部分及其租金: 甲方出租型号规格为: 塔机 台给乙方在 使用,标准高度 米,台班单价 元/天,台班以日历计算,从塔机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至乙方通知拆除日止收取租金,台班收取不因现场停电、停水、停工、节假日(春节除外)等各种原因而终止,但春节应扣除十五天不计租金。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此塔机超高部份的标准节和附着,超高部份标准节租金每节 元/天,此租金包含了标准节的安装、运输、拆卸等所有费用。超高部分附着一道租金 元/天,此租金包含了附着的安装、运输、拆卸等所有费用。 二、标塔安拆及相应费用: 塔机安装、拆卸、运输、人工费、安全责任及地脚螺栓费用等包干为 元/台,塔机的安装、拆卸必须由甲方委托有相应安拆资质的公司及人员操作,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有关部门的罚款、安全事故责任等)由甲方承担。乙方负责塔机基础施工和底盘安装(按塔机基础图进行),甲方应派人协助、指导乙方安装,并在塔机安装前做好基 基础部分试压报告、隐蔽资料、防雷地极资料、底盘水平资料和将动力配电箱接至塔机基础位置。在塔机安拆过程中,乙方应派 23 名工人配合甲方作业(安全责任由甲方承担),因现场场地局限或因现场塔机定点失误而造成不能用 25T 吊车正常安拆所增加的费用由乙方负责;因安装现场道路不畅通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因乙方原因在收到底盘后 15 天内不能保证塔机安装验收,则必须向甲方支付超出天数的台班费。 三、修理及维护: 塔机安装时,甲方配标塔新钢丝绳一套,使用过程中更换钢丝绳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假如租用时间超过壹年,甲方承诺向乙方提供当时塔高所要求的新钢丝绳一套/台),超高电缆由甲方负责。塔机经验收交付使用后,如发生故障或者不能正常使用,在乙方通知甲方后,甲方必须在 2 小时至 4 小时内赶到现场维修,否则扣除当日台班费。但操作工不按操作规程造成的塔机损坏或现场不能保证所需动力电压 380V±5%造成的电机损坏,由乙方负责其产生的全部维修及换件的费用。 四、塔机安全责任: 甲方在安装拆卸、维修时,乙方应设立警戒线,禁止与塔机无关的人员进入安装拆卸、维修工作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