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墙保温供货合同外墙保温供货合同 1 发包单位: 承包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以及福建省有关基本建设和施工管理等规定,经甲乙双方商定,甲方将______________________包工包料委托给乙方,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承包形式和施工依据 工程项目: 使用品牌: 工程范围:外墙内保温系统项目 25mm 玻化微粒珠保温浆料抹聚合物抗裂砂浆压入耐碱网格布抹抗裂砂浆。具体内容和范围以建筑外墙内保温系统设计图纸为准。 承包形式:本工程实行包工包料的承包方式承包。 施工依据:以本合同以及施工图纸,现行施工法律规范、操作规程验收评定标准和工程变更通知单为本工程施工依据。 二、施工工期 1、乙方在合同签订后,具体开工日期以甲乙双方书面形式确认的开工日期为准。 2、如有特别情况(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或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工期拖延,乙方工期可顺延。 三、工程造价 工程总造价约: 元。 四、结算方式 1、乙方承包甲方外墙内保温系统项目施工,承包价按人民币 元/平方(按实际展开面积计算) 2、工程量报价中包括保温系列材料、人工工资费用、检测费用、不包括税金。 (1.本合同第五条工程承包价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所需的所有材料、设备成本、机具、运费、各种应付税款、搬运费、工资、安装费、一般支出费、利润、保险费、管理费、保修费、工程查验/检验费,以及就本工程所做的试验而需交付的各项费用及其它履行本合同有关的各项成本与费用等所有费用开支; 2.本合同工程总价系属固定价格,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及方式包括因工程所需的材料、供应品及设备价格的涨跌,或因与本合同施工有关的工资率及其它成本费用的增加为理由而要求调整,且不得以未充分了解增加成本的因素而要求调整工程价款或请求额外补偿。) 五、付款方法 1、合同签定,人工、材料进场十天内甲方付给乙方所完成工程量造价的 80%作为备料款。 2、施工场地正常施工,甲方每月支付乙方当月所完工程量的 80%进度款。 3、本工程节能分部验收全部合格后,乙方报送的结算书经甲方审核后 30 天内支付乙方工程量总造价 15%进度款。 4、竣工验收通过后,余款一年内付清。 5、甲方如若未按甲乙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乙方有权停止工程施工,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将不承担责任。 六、甲、乙方工作 1、甲方工作: A、提供配合施工用水、电、作业现场等,仓库、内墙脚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