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作业管理制度1 范围本制度规定了起重机械设备安全技术管理,包括维修保养检查及使用等,起重作业管理的职责、内容与方法、记录与报告及起重人员的培训与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蒙东能源霍煤鸿骏铝电有限责任公司自备电厂(以下简称“自备电厂”)起重机械的安装、修理、使用及检验
本标准所称起重机械是自备电厂内各类起重机(包括桥吊、汽车吊等)、电动葫芦、升降机(卷扬机)、炉膛吊盘、炉膛吊架
2 管理职能2
1 自备电厂生产技术部负责起重机械作业的安全管理
1 负责在用、新增及改装的起重机械注册登记及起重司机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建立起重机械档案;同时,到通辽市行政部门办理登记,经通辽市劳动行政部门检验合格后,出具验收检验报告和安全检验合格标志,方可使用
2 负责组织联系通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检验所对起重机械的检验,每两年检验一次
3 负责组织起重作业人员参加通辽市劳动部门组织的起重作业人员的培训办证工作
4 负责组织有关人员每月对起重机械作业进行定期检查一次,不定期抽查一次
5 负责监督各单位安全正确地使用起重机械,将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固定在起重机械显著位置
6 当起重机械发生新安装、改装、报废等情况时负责应及时到通辽市劳动行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2 检修公司各专业部负责本专业部起重机械及人员的日常安全技术管理,对本专业部的起重机械和人员负责,由主任安排专人具体负责本专业部的起重设备和人员的安全技术管理,其职责为:2
1 负责组织贯彻落实公司有关起重机械及人员的安全技术规定;2
2 负责建立本专业部起重机械及起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档案;2
3 负责对本专业部起重机械及起重作业人员的日常安全技术管理;2
4 经常检查本专业部起重机械及起重作业人员的运行情况,一旦发生变动或异常及时上报工程部2
3 生产技术部负责起重机械的技术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