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一条公司名称:第二条公司住所: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及方式: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网络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机械设备、办公用品销售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
第五条公司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股东出资及其增减变更事项
在股东退股或股权全额转让、公司解散时由公司收缴股权证明书
第六条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二)公司成立日期;(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第七条公司新增注册资本时,股东有权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
第八条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公司减少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1******第四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第九条公司置备股东名册
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股东的名称(姓名)及住所;(二)股东的出资额;(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第十条股东的名称或姓名如下:张吉利、王微、孟晓冰、肖俊斌、张莉丽
第五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十一条公司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
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限如下:(一)股东认缴出资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二)股东认缴出资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三)股东认缴出资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四)股东认缴出资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五)股东认缴出资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
货币出资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年内分期实缴到账,以上出资在实缴过程中遇到特殊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