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经营协议书委托经营协议书 1 委托方: 受托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法通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委托经营管理的有关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委托标的 甲方将自己购买的建筑面积共计___平方米、位于济阳县城纬二路 197 号的六福国际商业广场___段__号之房产(以下称商铺)全权委托乙方对外经营及管理
二、委托管理约定 1、为使商业广场尽快实现繁荣,甲方委托乙方对商铺进行招商及相关运营管理
乙方通过进行招商、运营管理及相关投入以培育商业广场,由此产生的推广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2、委托期间,商铺的使用权、经营权、收益权归乙方所有,甲方委托乙方与承租方签署《物业租赁合同》及《商业管理公约》,甲方不得自行委托经营管理
3、委托期届满,甲方可转签合作协议或提出自营申请,但甲方应于托管期满之三个月前以书面方式向乙方提出,并经乙方同意,但经营内容必须符合市场经营管理方的行区划分规定
(须做相关登记,并备案存档)
4、委托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商铺,影响乙方的统一经营、统一管理
5、甲乙双方同意在委托经营管理期限内,本合同为不可撤销合同
三、商铺经营收益权期限及收益方式 商铺委托经营期限:甲方委托乙方经营商铺期限五年
即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因甲方原因(开发商原因除外),造成商铺无法按期交付的,后果由甲方承担,本合同委托经营期限以甲方交付房屋之日起进行计算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委托经营管理期间,甲方有权将该商铺转卖、赠予或继承,但必须保证受让方接受并继续履行本协议书约定的条款内容,并补签相关交接手续
2、甲方对乙方的具体经营活动进行监督,保证乙方合法经营
3、委托经营管理期间,甲方有义务参加商业广场的推广与宣传,并配合乙方共同树立及维护该商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