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第一章宗旨第一条、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共同出资组建本公司。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二条、公司名称河南尚品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条、公司住所,法定代表人第四条、第四条、公司的经营范围建筑安装工程、室外装饰工程、室内装饰工程等,建筑设计、室内外装饰设计,建筑安装材料。(以工商机关核准的为准)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一百万元人民币。第四章股东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第六条、股东名称、出资额及出资方式如下:1、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0%,以货币方式出资;2、出资3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其中:实物出资9.35万元;货币出资际20.65万元。1第七条、股东应当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股东全部缴纳出资后,必须经法定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以非货币方式出资的,应由法定的评估机构对其进行评估,并由股东会确认其出资额价值,并根据《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暂行规定》在公司注册后一个月内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同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八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一)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二)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三)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四)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五)优先购买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六)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七)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第九条、股东承担以下义务:(一)遵守公司章程;(二)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三)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比例承担公司债务;(四)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第十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资。2第十一条、股东转让出资由股东会讨论通过。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部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第十二条、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名称住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第六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第十三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四)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五)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六)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七)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八)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九)修改公司章程。第十四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第十五条、股东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每一万人民币为一个表决权。3第十六条、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第十七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一般决议必须经代表过半数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以及修改章程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第十八条、本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第十九条、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决议;(三)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七)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十一)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第二十条、公司设经理,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执行董事和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4(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决议;(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订公司内部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