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X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XXXXX
第三条公司住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88弄28号(6-25)(6-26)
第四条公司经营期限为20年,自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五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
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六条公司坚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监督
第七条本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八条本章程由全体股东共同订立,在公司注册后生效
第二章公司的经营范围第九条本公司经营范围为:木制品、建筑装饰材料批发、零售;门窗安装
(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十条本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万元
第四章股东的名称(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十一条公司由二个股东组成:股东王云霞以货币方式出资70万元,合占注册资本的70%,于2038年03月20日前足额缴纳
股东朱爱玉以货币方式出资30万元,合占注册资本的30%,于2038年03月20日前足额缴纳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二条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