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条公司依法经公司登记机关取得法人资格,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三条公司从事运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四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住所和类型第五条公司名称:第六条公司住所:安庆市宜秀区五横乡XX村(社区)第七条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八条公司经营范围:依法代表全体股东行使集体财产所有权,承担资源开发与利用、资产经营与管理、生产发展与服务、财务管理与分配等职能,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
2第九条公司具体职责为:保护和管理农村集体所有或使用的土地和水面资源;经营管理农村集体所有的资源性资产经营性资产,组织集体资产的发包、租赁,拓展物业经营;提供社员生产经营和生活所需的服务;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财务会计、民主理财、收益分配和产权制度;法律、法规、规章和本组织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产生方式第十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XX村(居)清产核资结果中的资产总值,本村(居)的资产包括:集体所有的耕地、林地、水面等资源性资产;用于经营的房屋、建筑物、机械设备等经营性资产;用于农村教育、文化、卫生等公益事业的非经营性资产
第十一条清产核资基准日为2017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为元,债权总额元,债务总额元,其中可量化经营性资产净额为元
第十二条本公司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将经营性资产实行折股量化,变集体资产共同共有为按份所有,变成员为股东
第十三条本公司可量化经营性资产金额全部按成员个人股量化到个人,不设集体股
根据清产核资确定的可量化经营性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