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密云分校学生公寓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学生公寓是学生学习生活的主要场所,是学校教育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阵地,关系着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和校风、学风建设;学生公寓担负着服务育人、管理育人的职责。第二条 学生公寓管理以职能部门为主,系部、处室共同参与;辅导员管理、学生自我管理、职能部门管理,三者相结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协调、齐抓共管;鼓励专业课教师进驻公寓辅导学生,实现公寓管理目标与教育目标的一致性。第三条 公寓环境美化(绿、洁、人文)、室内物品摆设规范化、卫生保洁制度化、值班警卫全日化。第四条 学生一律到学生公寓住宿,并按学年交清住宿费用。在不违背“分层次管理,按系部、专业住宿原则”的前提下,允许按住宿费等次住宿。第五条 在保证学生正常学习生活秩序的前提下,公寓内闲置设施(至少一层楼)及闲置时期(假期),有偿对外服务。第六条 公寓实行成本核算(基础设施投入、维修、水电定额管理费用等)、收支单列。第二章 组织机制第七条 学校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是学生公寓管理的领导决策机构,由 1 至 2 名校级领导担任领导,学生处、总务处、后勤处、公寓办、团委、系部负责人及校学生会主席为委员会成员,负责制定公寓管理目标及规章制度,审核公寓管理工作计划、重大调整方案、经费预决算,协调系部处室关系,检查督促各系部的学生公寓管理职责履行情况,会同考核办公室对相关系部处室的公寓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具体职责另见)第八条 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下设学生公寓管理办公室,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负责公寓管理工作的日常事务如安全保卫、寝室调配、住员日常管理;(卫生保洁、日常维修由后勤处负责),提出宿舍建设规划,负责对管理员、服务员、学生宿舍干部的聘用、培训 、管理,协助系部辅导员做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反馈各系部公寓管理状况,执行公寓管理规章制度,实现公寓管理目标(具体职责另见)。1、每公寓设公寓主管(组长)一名,负责该公寓公共秩序、纪律、安全、卫生的维护、检查及反馈工作,学生公寓生活设施维护、报修及验收,参与指导考评本公寓的管理员、保洁员,调解学生矛盾和纠纷,处理突发事件,参加每周工作例会(聘用条件、具体职责另定)。2、公寓宿舍管理员负责公寓公共设施维护及损坏追查、公共秩序维持、作息情况检查、所管楼层室内卫生检查、门岗警卫值勤、协助主管及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