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承诺书集合 9 篇安全承诺书 篇 1 崇州市环境保护局: 为了进一步改善和提高我厂环境质量,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实现社会和谐进展,确保环境安全,避开事故的发生,我厂特作出如下承诺: 1、自觉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我厂环保工作管理力度,确定厂负责人为环保工作的总责任人,主抓环保安全工作,确保环保各项法律、法规的落实。 2、对我厂污染防治实行 24 小时专人维护和管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稳定、连续运行,如实填写《污染防治设施运行记录》,绝不擅自停运或不正常使用治污设施,确保所排放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杜绝偷排、漏排等不法排污行为。 3、对我厂产生的危险废物严格做好“三防”措施和标识工作,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和处置五联单制度。 4、我厂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有毒化学物品,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避开污染环境。 5、做好我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制定和落实及应急物资准备,并根据预案的规定进行应急演练。 6、若超标排放或偷排漏排造成水体污染,我单位自愿接受处罚,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并承担法律责任。 以上承诺,我厂将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崇州力源皮革厂 20xx 年 6 月 3 日安全承诺书 篇 2 为加强自我约束与管理,切实履行岗位职责,服务单位中心工作,本人慎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服从单位调度。仔细执行工作交办第一责任制,不以任何理由推拒单位工作安排;个人事务与单位工作安排相冲突时,无条件服从单位安排。如有违反,接受单位 500 元/次的处罚,直至离岗、停职及开除处理。 二、严格执行请销假规定。严格执行值守纪律,绝不脱岗。凡因私外出或离开城区,均提前请示单位领导同意。严格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凡属病假,出具门诊诊断记录和相关材料;凡属事假,详细说明请假事由和起止时间。杜绝编造虚假理由请假,杜绝事务交办时的临时请假,杜绝未经批准擅自起假。如有违反,接受单位 200 元/次的处罚,直至离岗、停职及开除处理。 三、确保车辆安全。自觉搞好车辆维护,保障车辆安全运转。严守交通法规,行车停车文明法律规范,不私自外借车辆。如有违反,接受单位 200 元/次的处罚,由此而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我本人承担。 四、确保通信畅通。保证每天 24 小时通讯畅通,凡因个人原因导致通讯不畅而影响工作的,接受单位 200 元/次的罚款处理。 五、维护单位形象。自觉维护单位形象,讲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