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用商铺租赁合同 一、甲、乙双方同意,提前终止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
二、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后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补偿款 元(人民币大写: 圆整)
三、甲方应于收到乙方支付的补偿款后 个工作日内,将扣除应付房租后的押金及已付剩余房租退还乙方
四、乙方应于收到甲方退还的押金及已付剩余房租后 个工作日内,根据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
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五、《房屋租赁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因合同存续期间及提前终止本合同所产生的所有债权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房租、滞纳金、违约金、赔偿金等其他债权债务等)已全部结清
甲方不得就合同存续期间及提前终止本合同所产生的任何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房租、滞纳金、违约金、赔偿金等其他债权债务等)提起仲裁、诉讼、申诉、信访;否则,视为甲方根本性违约,甲方应双倍退还乙方已支付的补偿款
六、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依法承担相应赔 偿责任
七、因本协议所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因处理本协议项下纠纷所产生的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一切损失
八、未尽事项,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有关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可分割,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为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 承租人(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有用商铺租赁合同 2 出租人(甲方) 证件(身份证号) 住址: 承租人(乙方) 证件(身份证号) 住址: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署了《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