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赛登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宗旨第一条为了搞活经济,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家有关法规成立本公司,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三条公司名称:山东赛登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第四条公司住所:山东省威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蓝星万象城23-B2206号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汽车销售、汽车租赁、汽车代驾服务、机动车维修、汽车美容服务、二手车经纪、代办汽车上牌服务、礼仪服务、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汽车用品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六条公司改变经营范围,应当修改公司章程,并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第五章股东姓名或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第八条股东名或名称、认缴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股东姓名身份证号认缴出资方式认缴出资额(万元)参股比例%认缴出资时间邹姣姣370687198811012320货币90302020年12月30日前李莉230229198106065420货币210702020年12月30日前第六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九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1)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2)选举和被选举为执行董事;(3)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4)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4)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5)有权查阅股东决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第十条股东承担以下义务:(1)遵守公司章程;(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3)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4)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第七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第十一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