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公司章程(经XXXX年XX月XX日第X次股东会通过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X大明、X小明共同出资,设立XX公司,特于XXXX年XX月XX日制订并签署本章程
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二条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三条公司名称: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条公司住所:XXXXXXXXXXXXXXXXXXXXXXX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XXXXXXXXXXXX(以工商部门核准为定)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六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XXX万元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的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并自公告之日起45天后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五章股东名称或姓名、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第七条股东出资情况如下:1出资人姓名(名称)认缴出资额认缴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出资计划首期实缴数额实缴时间X大明XX万元XXXX年XX月XX日货币400万元XXXX年XX月XX日X小明XX万元XXXX年XX月XX日货币490万元XXXX年XX月XX日第八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在1个月内备置股东名册
第九条各股东应当按章程的规定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
股东不按期足额缴纳所认缴出资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十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一)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按照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二)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三)选举和被选举为执行董事或监事;(四)依照法律、法规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