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用的买卖合同集合 5 篇买卖合同 篇 1 甲方:唐山市冀东金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授权代理人:唐山市冀东金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沧州分公司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先就幼儿园房屋销售事宜达成如下意向: 一、甲方将位于运河区御河西路金鼎领域规划中的幼儿园房屋出售给乙方,由乙方负责幼儿园的经营。建筑面积总计 1700M2。其中 14 号楼纯一层部分是 674 M2,三层独楼部分 1026 M2。不含三楼监控室部分。(附平面图) 注:此面积仅作为参考面积,最终决算面积依据产权处登记面积为准。 二、销售总价款为人民币 万元。交房标准以现存状态交付,乙方自行根据使用需求进行后期改造、装修,但不得改变房屋承重结构,且满足消防要求。 三、幼儿园室外场地:室外活动场地必须和小区独立分割。使用不得影响 14 号楼前车位的使用,且符合规划和城管要求的前提下自行改造。 四、付款方式:双方签约后支付定金 300 万元,余款在 5 月 20日前一次性支付完毕。如乙方违约或不根据双方约定进行付款则定金不退,甲方有权另行销售。 五、房屋交付:乙方房款交清后,即可进场装修。交房标准遵照现有装修标准,由乙方自行组织后期改造、装修,原则上不得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并且达到国家有关装饰装修验收标准。 六、手续办理:本房屋临时不能办理过户手续,乙方享有唯一使用经营权,假如房管部门允许办理,则甲方予以配合,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负责提供幼儿园建设手续,包括“建筑工程规划证”、“建筑工程施工证”、“规划验收合格证”等等。 七、本房屋使用性质为幼儿园,此幼儿园作为金鼎领域配套服务设施,首先优先面对金鼎领域业主服务。整体开业时间不得晚于小区整体竣工交付时间即 20xx 年 12 月 31 日。乙方不得改变此房屋使用性质挪作他用。否则,乙方自行承担后果。 八、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应严格遵守,非国家政策原因双方无理由违约。如遇特别情况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乙方须按根据当时市场租赁价格支付实际使用期限的使用费。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唐山市冀东金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乙方: 沧州分公司 年 月 日年 月 日 买卖合同 篇 2 合同编号:00238 签订地点:重庆 卖方: 买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毛纱销售等相关事项达成一致,签订以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服装名称、材质、规格、数量、重量,单价、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