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用的二手房合同集合六篇二手房合同 篇 1 有签约就会有解约,二手房买卖也不例外
在已经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合同后,如何解除合同呢
二手房买卖合同成立后,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二手房买卖合同
双方也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
解除合同的条件成立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比如买卖双方可约定假如超过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三十天买方仍未付款,则买卖双方的合同解除
总的来说,最理想的状态是:三方(买房,卖方,中间方)协商,若能达成和平解约,签署解约协议即可
假如一方单独违约,三方协商,违约方能赔付一定的补偿,对方不予追究,签署解约协议及赔付相关事宜
各方不能协商一致的,均可向所在区域法院提起诉讼,依据合同条款法院判决
假如合同中没有约定合同的解除条件,那么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不可抗力一般是指当事人签订合同时不能预见、不可避开、不能克服的事件,一般指地震、台风等,在合同的履行过程当中发生此类事件,导致房屋灭失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主要义务
比如卖方不想卖房,并明确告知买方房子不卖了,则买方就可以提出解除合同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比如卖方不办理过户手续,超过半年或者一年仍未办理过户手续,导致买方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其实,合同的解除在合同法上有三种形态: 第一种是约定解除,指的是合同有效成立之后,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完全履行之前,当约定的解除条件具备时,因享有解除权一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关系溯及既往地消灭
这种解除要以合同中有解除权条件的约定为前提
这实际上是意思自治原则在合同解除问题上的另一种体现
应该说这三种解除中第一种不是真正的合同解除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