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用的土地承包合同集合 6 篇土地承包合同 篇 1 土地承包合同 发包方(甲方): 身份证; 承包方(乙方): 身份证;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根据《合同法》、《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土地承包事项达成如下合同: 一、承包土地位于 705 基地谢磊土地,共 口水井,承包的土地性质为国有土地
土地亩数为 亩,(以实际测量的亩数为准,(实际亩数: 另有林地 亩)
二、种植林地的权属:产权归甲方所有,第一年由乙方出资进行种植,在生长期间,乙方负责进行浇水管理,水费由乙方承担; 甲方有权监督浇水管理工作,并在甲方的指导下进行管理林带的工作;如在乙方的日常管理中,(根据甲方的指导下)林带的树木不能成活的,甲方返还乙方对树林的投入,在种植期间,乙方的费用由甲方确认(树苗、树坑)
三、种植林带费用的返还:乙方在第一年种植树木成活后,第二年成活在 80%的,甲方根据每棵树木返还给乙方:第二年 2 元/棵、第三年 2 元/棵,第四年以后 1 元/棵
四、土地承包期限:承包期限为 10 年(二零 年一月至二零 年一十二月、20 年 1 月至 20 年 12 月)
五、乙方承包费支付方式:自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交纳水井的承包抵押金,共 口
每口井的抵押金为壹万元整(10000
00 元),假如乙方在冬季没有进行冬灌的前期工作,甲方有权收回乙方的土地承包权利,并不返还乙方交纳的水井承包抵押金
六、土地承包费在每年十一月三十一日前一次性交清
20xx 年至 20xx 年免费 20xx 年支付给甲方每亩 400 元; 20xx 年支付给甲方每亩 500 元; 20xx 年支付给甲方每亩 600 元; 20xx 年支付给甲方每亩 700 元; 20xx 年支付给甲方每亩 800 元; 20xx 年支付给甲方每亩 800 元; 20xx 年支付给甲方每亩 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