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劳务承包合同甲方:乙方:为配合主体工程施工计划进度,充分利用社会资源,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在履行甲方与业主签订的主合同前提下,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1、项目名称:2、工程地点:3、承包项目:甲方指定范围内的路基清表、清表土方堆码成型、填前碾压 、 土石方开挖、利用土石方填方、借土填方、刷坡土方施工
4、合同工期:XXX 年 XX 月 x 日至 xxx 年 x 月 xx 日
施工过程中如业主要求加快进度调整工期,乙方将无条件服从,不增加任何费用
第二条、承包工程数量承包工程数量:以附件中原地面数据和最终实测土方数据为计算依据,计算承包工程数量
第三条、承包方式及合同价款1、承包方式:本工程实行单价承包,该单价为综合单价,包括取土场清除表土、恢复,路基内地面清表、路基填筑、整平、洒水、压实、整形刷坡、挖台阶、路槽成型、线外整形、清表土方堆码成型等
是乙方为完成上述承包项目所需的一切人工费用、机械费、材料费、燃油费、安全管理和安全保证措施费、利润及隐含风险在内的费用总和,甲乙双方签订后不再做调整
土方承包单价:平均运距在 1Km 范围内 xx 元/m
(风积砂段落在该单价基础上增加 1 元/m3)
平均运距在 10Km 范围内(不包括 10Km),每超运 1Km 单价增加竺元/m3;平均运距在 10Km 至 20Km 范围内(不包括 20Km),每超运 1Km 单价增加 0
8 元/m3;平均运距在 20Km 至 30Km 范围内(不包括 30Km),每超运 1Km 单价增加 0
;平均运距在 30Km 至 40Km 范围内(不包括 40Km),每超运 1Km 单价增加 0
65 元/m
;平均运距在 40Km 至 50Km 范围内(不包括 50K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