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条公司住所:第四条公司营业期限:永久存续(或:自公司设立登记之日起至年月日)
第五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六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经营范围第八条公司的经营范围:办理各种小额贷款和银行资金融入业务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十条公司由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股东姓名或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方式出资比例(%)出资时间1(一)公司主发起人及其关联方的持股比例不超过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49%,其他企业法人、及其关联方持股比例不超过10%,单个自然人持股比例不超过5%,自然人出资合计不超过注册资本总额的30%
关联关系标准参照《股票上市规则》(二)公司的注册资本全部为实收货币资本,由出资人一次足额缴纳
小额贷款公司可以增资扩股,新引进股东资格应符合本办法规定,增资扩股方案应报市级主管部门核准
第十一条股东应当在缴纳出资后,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第十三条公司可以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十四条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四章股东第十五条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股东姓名或单位名称、住所和出资额,记载下列事项:(一)姓名:住所: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二)姓名:2住所: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