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制定
第二条本章程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三条本章程经全体股东讨论通过,在公司注册后生效,对本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经理均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四条公司名称:※※※※有限公司
第五条公司住所: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1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第五章股东姓名(名称)第八条公司股东共个,分别是:1、住所(址):证件名称:证件号码:2、住所(址):证件名称:证件号码:3、2住所(址):证件名称:证件号码:第六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九条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1、以货币出资万元,总认缴出资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首期实缴出资万元,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前缴纳
2、以货币出资万元,总认缴出资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首期实缴出资万元,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前缴纳
3、以货币出资万元,总认缴出资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首期实缴出资万元,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前缴纳
第七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3第十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一)根据其出资份额行使表决权;(二)有选举和被选举为监事的权利;(三)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四)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五)要求公司为其签发出资证明书,并将姓名或名称、住所、出资额及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上;(六)依法转让出资,优先购买公司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七)公司新增资本时,原股东可以优先认缴出资,并按以下第1种方式分配认缴出资:1、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2、按照认缴的出资比例
(八)按前款第1种方式分取红利;(九)按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转让和抵押所持有的股权;(十)公司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