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组织章程年月日由股东壹人制定一人公司第一章宗旨第一条股东壹人自愿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二条公司名称第三条公司住所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其中货币资本万元人民币,实物万元人民币,知识产权作价万元人民币,土地使用权作价万元人民币
第五章股东姓名、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第六条股东姓名、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如下:(自然人)股东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法人)法人名称:,住所:,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
第七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股东出资证明一式两联,一联交该股东,一联留公司备案
第六章股东出资的转让第八条股东可向其他人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
第九条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名称、住址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在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七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十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股东在公司运营过程中,行使下列权利时,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股东签名形式决定,并在公司存档备查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经营决策和投资计划;(二)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三)决定公司重要管理人员的任免和决定公司员工的报酬等事项;(四)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在每一会计年度,收取公司经营利润;(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定;(八)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定;(九)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十)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一条股东承担以下义务:(一)遵守公司章程;(二)按期交纳所认缴的出资;(三)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但在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