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有限公司章程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人共同出资,设立****医药有限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一条公司名称:第二条住所: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中成药、中药材、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疫苗、医疗器械、计生用品、保健品等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出资额第五条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股东姓名身份证号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比例资金分两阶段汇入指定帐号
第一阶段,股东按出资额的20%于2010年9月1日前将股份资金汇入指定帐号;第二阶段,另80%于2010年12月1日前汇入
第六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七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一)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二)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三)选举和被选举为执行董事或监事;(四)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五)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六)优先购买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七)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第八条股东承担以下义务:(一)遵守公司章程;(二)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三)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1(四)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第六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第九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部分出资
第十条股东转让出资由股东会讨论通过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