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金玉世缘珠宝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登记注册名称为:吉林金玉世缘珠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住所为:省市区路号
第三条公司宗旨是:
第四条公司是由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依法登记注册,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以其全部法人财产,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公司一切活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公司应当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活动
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是:
第三章股东姓名(或名称)和住所第六条公司股东人,分别是:吉林金玉世缘珠宝有限公司,住所地:省市区路号,法定代表人:
,性别:民族:出生年月:住,身份证号码:
1公司股东一经工商注册登记,由公司发放股东凭证,并记载在公司股东名册中;公司股东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和股东名册变更,原股东应当交还股东凭证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第七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第八条公司的注册资本全部由股东自愿出资入股
第九条股东出资方式和出资额:单位:万元股东出资方式金额占公司股份比例备注现金%现金%现金%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十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一)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按出资比例领取红利
公司新增资本时,原股东可以优先认缴出资;(三)按规定转让、赠与和质押所持有的股权;(四)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
有权查阅股东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记录、监事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包括财务报表和凭证)
(五)在公司办理清算完毕后,按出资比例分享剩余财产
2第十一条股东履行下列义务:(一)足额按时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二)在公司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