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检查实测实量验收标准1.实测实量验收目的1.1.为保障星河集团的工程,客户关注度高的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达到验收标准,提高产品质量和客户满意度。1.2.规范监理单位、第三方、建设单位等对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实测过程中的取样、评价方法。1.3.经监理单位、第三方、建设单位实测实量的数据结果,作为对施工单位付款及质量评估的依据。2.适用范围2.1. 适用于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工程。2.2. 实测实量验收的分项工程包括:混凝土结构、砌体、抹灰和饰面、门窗、水电安装。以上实测实量的检验批检测不代替按施工验收规范等组织进行的验收和评定,施工单位按照本标准进行 100%自检实测,监理单位按照 50%进行抽查,建设单位按照本标准在监理单位抽查范围内取实测总量的 10%进行抽查。2.3 本工程分为三个阶段进行实测实量:主体阶段、装修阶段、竣工验收后交楼阶段。主体阶段(砌体完成后,抹灰前):本规定第 5.1、5.2 条适用本阶段。装修阶段:本规定 5.3-5.5 条适用于本阶段。竣工验收阶段:采用甲方逐套验收标准。2.4 如有加建工程,本规定所有实测项目均适用。3. 术语3.1.测点:按标准要求进行采集并作为计算点的测量点位。是实测实量检测的最基本数据单位。3.2.测区:每户(套)中每个独立功能房间或每层的公共部分,为一个测区。3.3. 单项实测点合格率:同一检验批中同一实测项目的测点的合格比率。3.4. 检验批合格率:同一检验批中所有实测项目的测点的合格比率。3.5. 检验批:检测项目相同,质量要求和生产工艺等基本相同,由一定数量构件等构成的检测对象。每一检验批可按 1-2 层自然楼层划分。4. 实测实量验收原则及职责4.1. 全面原则、随机原则、简化和优化检测项目原则、真实原则。该标准执行过程中,将根据工程项目发现的典型质量问题对检测项目进行调整。4.2.施工单位应按质量验收规范对检验批进行实测实量和验收,需提供本实测实量标准相关的配合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场地条件、基线、图纸参数等。施工单位实测实量自检结果报告须 3 日内报送监理、建设单位,并对不符合项按照建设单位项目部要求的整改时限进行处理,如逾期未整改完毕或拒绝整改,建设单位有权委托第三方单位进行处理,所产生的费用及相关责任仍由原施工单位承担。4.3.监理单位按本标准内容要求编制实测实量实施细则,经建设单位项目部批准后实施。项目监理部设置专职人员负责进行实测实量工作,人员配备数量和检测仪器设备需满足现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