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约担保承诺书 2 篇(担保承诺书和担保合同) 下面是我编写的履约担保承诺书 2 篇,以供借鉴。履约担保承诺书 1 致: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张唐铁路项目经理部二工区 我方自愿与贵单位(以下简称“甲方”)就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张唐铁路项目经理部二工区管区内的工程施工劳务合作事宜进行商谈议定,并作如下承诺。 1、保证所承担的工程不分包或转包,否则按我方违约处理,可将我方所交履约保证金没收作为罚款。 2、保证服从甲方的领导、调度和协调,处理好和相邻施工单位的配合关系,如因施工方案、工期要求等方面的改变或我方的原因,服从甲方对我方任务所做的调整。 3、我方承诺本工程不需支付预付款,在工程款支付过程中,如业主对甲方不能按期拨款,甲方向我方的拨款可以同等顺延。拨款实行按月验工计价方式,我方及时提供当月的计价资料,并同意验工计价是对合格并达到优良项目的支付,是经甲方审定且不超过施工图的工程数量来计算。 4、工期每延后一天按合同价的 0.1‰进行处罚;超过 5 天,工期每延后一天按合同价 0.5‰进行处罚;超过 10 天,甲方将有权终止合同并按合同价再下浮 5%对已完工工作量进行结算。 5、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我方保证不了质量、安全、进度,甲方有权单方面中止合同,并不负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我方保证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撤离施工现场,并相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6、同意以双方协协商定的综合单价承包形式签订合同,合同执行期间保证不调价。 7、我方项目负责人与技术负责人、机械设备按约定的时间上场。项目负责人与技术负责人如推迟进场,将接受主要设备及主要人员推迟进场的处罚,即每人每天罚款 500 元,机械设备如推迟进场,每台每天罚款 500 元。罚款金额在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罚款只是一种手段,但不免除我方人员和机械设备继续进场的责任。 8、我方项目负责人保证长期在施工现场,请假须报甲方施工场地负责人批准,若无故不在现场,每天罚款 500 元,在人员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9、我方保证在工程质量方面做到下面几点: ⑴、工程质量符合铁道部颁发的施工法律规范、规程、质量标准和工程建设标准,并接受建设单位及监理工程师的检查,办好隐蔽工程签证手续。 ⑵、须满足设计图中所规定的技术要求。 ⑶、本工程的质量标准为现行铁道部行业优良工程标准,质量目标为铁道部优质工程,争创国优奖。 ⑷、工程质量保修及维修办法,按国家和铁道部的行业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