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总承包合同工程建设总承包合同 1 发包方:海南鑫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海南中水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海口中基美域(暂定名) 1—2 工程地点:永兴镇陈安 1—3 工程内容:中基会馆、多层洋房、别墅、道路、挡墙护坡、绿化及度假中心的前期施工道路、土地平整、现有大坑回填等其他工程
1—4 工程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 承包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土建工程、安装装饰工程及所有附属配套工程的全部工作内容(按发包方签发的开工通知书);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
1—5 建筑面积:按施工图面积计算(约 6 万平方米)
二、 合同工期 2—1 开工日期:(以甲方签发的开工通知书为准) 2—2 竣工日期:待定 2—3 工程合同工期: 应暂定总工期,另外总工期内是否含现场大坑回填
三、 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
四、 合同价款确认方式 4—1 计价依据: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计算价款,工程量按实结算
4—2 定额及取费标准:执行 20xx 年颁布的《海南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20xx 年颁布的《海南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
会馆、多层洋房、小高层住宅按定额标准取费(含精装修可下浮 3%);别墅按定额标准取费并总造价上浮 8%(含精装修可不上浮);道路、绿化及其他建设工程按定额标准取费总造价下浮 3%
明确本 工程的取费定额
4—3 材料价格执行同期《海南工程造价信息》颁发的信息价,信息价中没有的材料,由乙方提供市场采购价,经甲方确认后执行,其价格按甲乙双方确认的市场价+5 %采保费为材料价,经甲方认价后材料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