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运动会环境保障办法 为做好自治区第十二届运动会的环境质量保障工作,确保十二运期间的环境质量和环境安全,根据《市筹备自治区第十二届运动会总体工作计划》、《市筹备自治区第十二届运动会市容市貌部工作方案》及《自治区第十二届运动会市环境质量保障方案》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进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生态文明、构建和谐社会、保证十二运圆满进行为目标,通过实行环境综合整治措施,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强化企业环境管理,切实减少污染物排放
切实改善区环境质量,为参会人员和运动员休息、竞赛制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二、组织保障 建立由区长负责的区保障自治区十二运环境质量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协调检查督促各相关部门落实环境质量保障方案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环保局,主要负责日常协调、调度,提出工作建议,制定、有关信息,定期向联席会议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三、主要工作任务 我区大气污染控制的重点区域为:中心城区、滨河区
重点时段为:重点任务是:通过实行综合治理措施,加大环境监察力度,重点控制工业企业的污染物排放、煤矸石自然、道路扬尘污染、噪声污染及突发污染事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重点污染源的监控
增加对重点污染源的检查和夜间巡查频次,加大大气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的监督管理力度,督促辖区工业污染源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从严查处不正常使用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及偷排的违法行为,对超标准排放污染物的单位,予以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责令停产整治
加大对化工、焦化等企业的安全监管,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和设备加强检查,进行限期整改,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责令停产整治
责任部门:区环保局、区安监局 2
加强露天煤矿开采及煤矸石自燃的污染控制
结合露采煤矿和灭火工程整治工作,根据职责划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存在问题的煤矿进行限期整改,逾期未完成或未实现整改效果的,责令停产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