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工程合同(精选 5 篇)篇 1 市政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概括:北京薛营民族老人公寓小区雨、污排水、道路工程 2、工程地点:北京薛营民族老人公寓西侧市政污水口至污水处理厂 第二条:承包范围和内容 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施工图纸指定范围内的雨污水井、排水管道、顶管部分的原路面拆除、修复,土方开挖、回填及余土外运,排水管道、顶管的敷设及与市政检查井接口,雨污水井的砌筑、粉刷、井盖安装、路基、路面等相关工作
第三条:承包方式 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包保修(材料费另行计算)等一切工作
第四条:合同工期 1、合同工期:暂定 日历天
2、本工程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开工为准,竣工以验收通过为标志,并以此为工期截止时间(日历天从开工之日算起)
在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的情况下,乙方应具备足够的人员、材料、设备等满足甲方阶段工期的工期要求
3、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甲方工程师代表签证后,阶段工期相应顺延,并以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 8 小时以上的
(2)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而影响工程进度的
(3)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无法正常施工,工期顺延
以上引起的阶段工期顺延,乙方在后续工期安排中,应实行积极措施追赶工期,必须保证施工质量,不得影响合同工期和验收交付使用时间
第五条:工程质量标准与要求 1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按规定做好相关材料的试验及工程的检测验收工作
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按国家及相关部门规定的工程质量验收法律规范及标准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