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7页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和复制律师执业感言本人从事律师职业的时间并算长,但内心的感受颇多,很想把自己内心的不成熟感受表达出来,一则盼望能够与和我一样的年轻律师共勉,二则希冀能够得到资深同行和前辈的不吝赐教。一、做律师你应不断实践我认为律师职业是一个实践操作性很强的职业,它本身对理论和实践结合度的要求特别之高,作为一名律师,假如没有法律实践,无论其理论水平有多高都无法得以发挥,同时依托法学理论形成的法律规定与现实的法律实践也是存在很大差异的,这些差异只有通过实践才能够充分感受到。我在学习法律的时候,在理论学习方面下了很大的功夫,特殊是对刑法、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的有关法学理论和规定进行了比较深化细致的学习和探讨,但开头从事律师工作以后发觉,自己所学的还远第2页共7页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和复制远不够,最大的感受是法律规定与实践中的差别太大。举个简洁的例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平安部、司法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1条的规定,涉及国家隐秘的案件,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对于不涉及国家隐秘的案件,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不需要经过批准。不能以侦查过程需要保密作为涉及国家隐秘的案件不予批准。律师提出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在四十八小时内支配会见,对于组织、领导、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领导、参与恐怖活动组织罪或者走私犯罪、毒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等重大简单的两人以上的共同犯罪案件,律师提出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在五日内支配会见。但在实践中,能够根据上述规定执行的几乎没有,假如不经过实践检验了解司法机关在执行律师会见方面的实际操作与法律规定的不同,往往会在什么时间能够见到犯罪嫌疑人的问题上推断错误,从而在托付人面前形成被动。因此,在律师执业过程中,应当充第3页共7页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和复制分熟悉到法律规定与司法实践存在的差距,在法学理论学习和法律规定把握过程中,多打几个问号,多想想理论与实践、规定与现实之间存在的差距,切不行想当然的认为人人都会根据法律规定执行。通过实践获得的现实技能与阅历可能有违法律规定,有悖法学理论,但往往对律师最大程度为当事人供应高效服务是最有利的。二、做律师你应不断学习按理说,一个人想在某个行业立足和进展都需要学习,因此,对于律师职业而言,要求从业者不断学习好像没有什么特别性,但我个人认为,做律师需要不断学习,和其他行业还是有所不同的,最直接的感受是,有些行业不学习,靠吃老本也能够生存,但做律师假如不学习,确定是死路一条。改革开放三十年是社会经济突飞猛进的三十年,同时也是我们国家法治建设不断取得成就的三十年,虽然我国的法治进程还没有某些法律第4页共7页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和复制人士所期盼的那样抱负,但三十年来取得的成就有目共睹,国家现在每个月都由数以百计的新规定出台,其中包括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打算及规范性文件、国家最高司法机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的司法解释、国务院各部门及地方各级人大、政府制定的部门规章、地方法规和地方规章等,在这些新出台的法律规定中,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的司法解释、国务院各部门及地方各级人大、政府指定的部门规章、地方法规和地方规章占据重要地位,这些看似位阶较低的法律规定在实践中应用最广,规定最细。而这些不断出台的新规定都需要律师去学习和了解,并依据自己的专业方向有针对性的重点把握。律师假如不把握这些细致的法律规定,则在供应法律服务的过程中无法做出精确的推断,直接影响服务质量,最终的结果是没有当事人情愿聘请你供应法律服务,你在律师行业将无法立足。三、做律师你应不断开拓第5页共7页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和复制律师行业归根结底还是属于服务行业,只不过是供应的服务内容不同于一般的服务行业而已,因此,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