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 年高考考试大纲(课程标准实验版)——语文Ⅰ
考试性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是合格的高中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
高等学校根据考生成绩,按已确定的招生计划,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因此,高考应具有较高的信度、效度,必要的区分度和适当的难度
考试内容一、考核目标与要求 高考语文要求考查考生识记、理解、分析综合、鉴赏评价、表达应用和探究六种能力这六种能力表现为六个层级
A.识记:指识别和记忆,是最基本的能力层级
B.理解:指领会并能作简单的解释,是在识记基础上高一级的能力层级
C.分析综合:指分解剖析和归纳整理,是在识记和理解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了的能力层级
D.鉴赏评价:指对阅读材料的鉴别、赏析和评说,是以识记、理解和分析综合为基础,在阅读方面发展了的能力层级
E.表达应用:指对语文知识和能力的运用,是以识记、理解和分析综合为基础,在表达方面发展了的能力层级
F.探究:指对某些问题进行探讨,有见解、有发现、有创新,是在识记、理解、分析综合的基础上发展了的能力层级
对 A、B、C、D、E、F 六个能力层级均可有难易不同的考查
二、考试范围与要求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对新生文化素质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2003 年颁布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确定语文科考试内容
按照高中课程标准规定的必修课程中阅读与鉴赏、表达与交流两个目标的“语文 1”至“语文 5”五个模块,选修课程中诗歌与散文、小说与戏剧、新闻与传记、语言文字应用、文化论著研读五个系列,组成必考内容和选考内容
必考和选考均可有难易不同的考查
必考内容必考内容及相应的能力层级如下: (一)现代文阅读 阅读一般论述类文章
1.理解 B (1)理解文中重要概念的含义 (2)理解文中重要句子的含意 2.分析综合 C (1)筛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