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 高考作文社会热点素材:救狗事件:一个意味深长的结局4 月 15 日上午,一辆装载着 520 只狗的货车,被动物保护志愿者拦截在京哈高速公路通州路段
经确认,这 500 多只小狗为狗贩收购,准备贩卖到东北地区供人食用
随后,300多名志愿者陆续赶来,试图解救车上的小狗
后经警方介入,证实车辆和狗只的运输及检疫手续齐全,志愿者和警方没有恰当的法律依据强行扣押车辆、解救小狗,志愿者的解救工作陷入了僵局
直至次日凌晨,志愿者终于与车主达成协议,以 10 万元的价格整车买下所有小狗,并送往小动物保护组织的安置基地救治
至此,这一事件形成了一个阶段性的“多赢”结局
首先,小狗得到解救,志愿者的爱心行动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其次,狗贩的合法利益没有以“爱”的名义受到侵害;再次,警方尊重法律赋予狗贩和车主的合法权利,没有迫于现场志愿者的声势而变通行事,维护了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然而在一定程度上,这一阶段性的完满结局却只是一个开始,接下去的难题和争论仍将继续
相比 300 多志愿者齐聚京哈高速路解救“狗狗”的壮观,因此事而激起的网络舆情却多少有些令人意外
浏览各路网络论坛、微博和新闻留言,对志愿者的救狗行动,竟然是批评者多而赞同者少,而批评者的质疑则大多集中于两点:一是志愿者的爱心和金钱为何花在狗身上,却不肯施与需要救助的人;二是志愿者为何只救狗而不救助同样面临宰杀命运的猪、牛
在上述两个诘问中,前者未必成立,志愿者投入精力、财力救狗,并不意味着他们不曾或不愿帮助需要救济的弱势人群,他们中的某些人,可能同时也是最热心帮助他人的爱心人士
但后一个诘问却切实指向了救狗行动隐含的某种悖论
仅就理性而言,志愿者的救狗行动在逻辑上确实无法自洽:“狗狗”是需要解救的“小生命”,难道那些同样待宰的猪、牛、羊们就不是“小生命”
大张旗鼓地救狗,却默认对猪、牛们的屠宰,其间的标准究竟如何界定
面对质疑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