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面出租合同汇编九篇店面出租合同 篇 1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北京市有关开放二级市场的相关规定,通过购买方式已取得座落于 的房屋所有权
房屋所有权证编号: 乙方自愿购买甲方房屋,甲方出售该房屋时亦同时将该房屋己分摊的土地使用面积和土地使用期限转让给乙方
第一条:房屋成交价 1、双方同意上述房屋出售并达成以下条件,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房屋总价为¥ (小写),¥ 元整(大写)
2、房屋售价中包含公共维修基金
3、房屋交易时所产生的:营业费、个人所得费的由 承担
第二条:付款方式 1、乙方应在签定《房屋买卖合同》同时,支付购房定金计¥ 元(小写);¥ 元整(大写)
定金在交首付款时转为首付款
2、在签定《房屋买卖合同》后 10 个工作日内,乙方付甲方首付款¥ 元(小写);¥ 元整(大写)(含定金)
3、房产交税过户后,乙方通过银行贷款支付余款¥ (小写)¥ 元整(大写),并与银行放款日支付给甲方
4、首付款 +余款=房屋成交价 第三条: 甲方同意在乙方取得乙方的《房屋所有权证》后 3 日内将房屋交付给乙方
交房前所发生的水、电、煤气、暖气、物业费由甲方承担,交房后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甲方在交付乙方物业时应确保物业,水、电、暖、煤、物业管理费、房费已结清; 没有固定不可移动装修物品的破坏; 房屋本身没有影响房屋使用或美观的破坏; 第五条: 乙方同意甲方物业管理单位对该物业的统一管理
第六条:甲方的承诺和保证 1、其合法拥有转让房屋的完全的房屋所有权,在房屋及相关土地使用权上,不存在任何抵押、留置或其他担保权益,亦不存在正在履行之中的《租赁合同》和其他人的优先购买权
2、房屋交付至乙方之日,甲方对转让房屋和物业管理费不存在任何欠缴的款项
3、本协议签署之日起,除按本合同规定,甲方将不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