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装修合同 建筑工程装修合同 1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建筑工程施工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工程合同
第一部分:工程内容 第一条:工程内容 一、工程概况 二、工程范围 第二条: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第三条:工程质量等级: 合格 (国家质量验收标准) 第四条:承包方式及合同价款: 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金额大写
3、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进入结算,作为结算依据
第二部分:双方一般责任 第五条:甲方代表 1、甲方驻施工现场全权代表姓名:
2、甲方代表易人提前七天通知乙方
第六条:乙方代表 1、乙方驻施工现场全权代表姓名:
2、乙方代表易人提前七天通知甲方
第七条:甲方工作 1、提供给乙方所需施工水、电源,保证施工需要
2、协调各专业施工配合问题
第八条:乙方工作 向甲方代表提供进度计划,如发生工程事故,及时向甲方代表和有关部门报告
凡属乙方责任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三部门:施工方案和工期 第九条:进度计划 1、在开工前,乙方根据其他专业的进度和甲方要求的总进度,拟定本工程的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
2、乙方应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和监督
第十条:暂停施工 1、因其他专业影响或其它原因,甲方代表要求乙停工,甲方应在停工报告上签字并顺延工期
2、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3、因不可抗拒力及甲、乙方以外的原因,导致工程停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可解除合同
第四部分:质量与验收 第十一条:施工中经检验工程质量不合格,由乙方原因造成的,乙方按甲方代表、(监理单位)的要求进行返工、修改,并承担费用
第五部分:合同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