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购买合同(12 篇)房产购买合同 1 卖方: 身份证号: 买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私有房产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所售房屋的基本情况: 1、甲方所售房屋位于,房屋结构为,房屋用途为。 2、甲方所售房屋为三室一厅的套房,建筑面积约平方米。 3、房屋为毛坯房,无任何装修和内部设施。 4、本合同中所述房屋为,是和的家庭共同财产。 原建房售房单位允许转卖,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不存在房屋抵押,债权债务,以及其他权利纠纷。 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如甲方故意隐瞒此房屋的原产权所属人、房屋位置、质量问题,影响乙方的居住及使用时,乙方有权要求退房,并由甲方承担由此带给乙方的所有损失。 第二条房屋价格及其他费用: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房屋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元整。 2、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双方交易过户税费由负担。 第三条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同意合同签订当日以付款方式 一次性付款,付款金额为人民币元整,含已付定金元。 付款当天甲方开具收款收条给乙方,并注明收款数额及款项用途。 余款人民币元整在甲方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后付给。 第四条房屋交付: 甲方应在乙方付款当日将房屋交付乙方,包括拆迁安置房屋相关的所有手续、文件及票据的原件、全部钥匙交付给乙方。 甲方如未于当日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金。 第五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1、因本房建房售房单位及其他原因,此房房屋产权证及其手续尚在办理中,但因甲方及其房屋共有人需要,甲方自愿将此房卖与乙方。 待房产证办理下来后,甲方须将证书交予乙方协助办理过户手续。 乙方在本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后,无论办理房屋产权证及其过户手续与否,将此房出租出售,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方法阻挠,并应协助乙方办理过户事宜。 2、经协商,乙方有权在收到甲方的房屋及其手续后,延缓办理房屋产权证过户手续。 但如乙方有提前办理房屋产权证及其过户手续的需要,向甲方提出要求,甲方应该于收到通知日内提供一切与之有关的手续及资料,并协助乙方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手续,不得用任何方式拒绝阻挠。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别情况外,如因甲方的过失造成乙方 不能在乙方向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