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补充协议书 房屋买卖补充协议书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买卖订立如下补充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买卖的标的及价款:甲方向乙方出售位于 商业用房,建筑面积 ㎡,每平方米 元,共计 (人民币) 元整
(比价格包含办理房产手续时,乙方应承担的各项税、费和公共维修基金) 二、双方责任与权利 1、甲方须具备该房屋所有相关法律认可文件
2 甲方负责办理本合同项下的产权过户,由此所产生相关税费、公共维修基金全部由甲方承担
3、甲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 日内办理完毕过户手续,将合法齐全的房产证交于乙方
4、乙方提供过户所用的各种身份证明及法律认可文件
三、违约条款 甲、乙任何一方不按上述条款执行既视为违约,违约方须向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如遇双方发生纠纷,先行通过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四、其他事宜 本补充协议与原购房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补充协议与原购房合同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乙方: 签约时间: 房屋买卖补充协议书 甲方(出卖方): 乙方 (买受方): 甲乙双方就乙方购买甲方所有之座落于浦东新区 东明 路 511 弄 5 号 1902 室之房地产(下称该房地产),现买卖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该房地产买卖合同修改事宜达成本协议
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确认:买卖双方该房地产的`实际成交价格计人民币 3670000 元整,为甲方净到手价
甲乙双方同意将双方签订的《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成交价格修改为上海市浦东新区交易中心审核价格计人民币 2475000 元整
二、甲乙双方同意将付款协议修改为(同时乙方同意补偿甲方人民币 2000 元整): ⑴乙方支付甲方首期房价款不变共计人民币 900000 元整(实际乙方已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