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租承包合同 9 篇房屋出租承包合同 1 发包方: 承包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特订立以下条款,以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承包范围:甲方愿将座落在蔚汾镇新建路枣峁梁段 8 号,第一层门面西方,承包给乙方使用
二、承包期限为贰年,从 20xx 年 3 月 20 日起到 20xx 年 3 月 20止
三、承包费每年陆仟元整,在签订合同书时一次全部交清
四、乙方在承包期间不得私自改变房屋的主体结构设施,合同期满乙方不能私自撤除原有装修材料
已损坏的设备如:玻璃、电表、线路、地砖、墙面、门窗、卷闸等乙方及时负责修延复
五、承包期间的工商、税务、土地地有偿费、水、暖、电费、房屋租凭税、防疫卫生费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己负担
六、在承包期间,若发生不可抗拒的因素而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负责
七、乙方只能做合法的正当生意民,不能做违法乱纪的事情,如要私下偷干,一切后果自负
八、甲方不得随意干扰影响乙方一切正常业务活动,但有权过问或制止违法事件的发生
九、合同期间,乙方不得擅自向他方转租房屋,合同期满后,甲方有权收回或变更房价,在同等租价下优先考虑乙方继续承包
到时甲乙双方另行协商事项
十、如承包期满,甲方要求收回房屋时,乙方不得找任何理由推迟时间,应及时清理物品归还房屋,贴在门窗上的字,乙方走时请自觉清除掉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按手印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20xx 年 3 月 20 日房屋出租承包合同 2 发租方: 承租方: 经甲方所属大桥路 292 号门面原承租业主申请,甲方同意将该门面租赁给乙方经营
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共同协商特签订本合同,拟定合同条款如下: 一、租赁经营场地 甲方所属大桥路 292 号门面
二、租赁经营期限 从 20xx 年 6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