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纠纷_租赁合同 我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纠纷》,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还可以找到更多《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纠纷》。第一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处理方式 原告薛 XX,男,19XX 年 X 月29 日出生,汉族,住广州市 XX 路 X 号地下。 委托代理人王思鲁,广东环球经纬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卢愿光,广东环球经纬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李 XX,男,19XX 年 X 月 16 日出生,汉族,住广州市天河区银河 XX 桥 X 号之一。 委托代理人王 XX,广东 XX 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薛 XX 与被告李 XX 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 20XX 年 3 月 20日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张 XX 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薛 XX 的委托代理人王思鲁、卢愿光,被告李 XX 的委托代理人王XX 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薛 XX 诉称,我与被告于 20XX 年 10 月 22 日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我与被告在合同中约定:被告租给我位于广州市白云区心谊路 5153 号首层,建筑面积 65 平方米,首层建筑面积 95 平方米及二层 1100 平方米建筑面积;我租赁该房屋经营小童羊食府;租赁期6 年,从 20XX 年 10 月 18 日起至 20XX 年 10 月 18 日;押金相当于 2个月租金的数额,租金为 45960 元/月;我在合同签订时即向被告交付押金 91920 元;被告应协助我办理临时商业用途并负责费用。 20XX 年 1 月 18 日,我与被告在原租赁合同的基础上签订了《补充协议》,约定:在原合同不变的前提下,我新增租首层建筑面积 94平方米;我新增租 94 平方米,月租金 68 元/平方米,总计租金为每月 6392 元,协议押金为 12784 元。我与被告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被告已十分清楚我租用该物业的目的是经营小童羊食府,被告已经承诺协助我办理临时商业用途并负责费用。被告作为该物业的产权人,为租赁物业办理临时商业用途是被告的义务,而不仅仅是协助义务,如仅是协助义务,被告不必负责费用,双方也不必多此一举在该条款上摁手印。后我要求被告为该物业办理商业用途时,被告却意图以“协助”的字样躲避义务。 《房屋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签订后,我积极履行合同义务,分别于 20XX 年 10 月 22 日、20XX 年 2 月 5 日向被告支付了租赁押金91920 元、12784 元,押金共计 104704 元,并支付了 20XX 年 2 月至20XX 年 12 ...